类经 八(10)
2007-09-20 22:59:12 来源: 医圣网 显示次数: 编辑: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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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令甲与戊对,子与寅配,而甲巳不能合,是巳之阴土窒于下,柔失其守矣。
(即土运非太过,而木乃乘虚而胜土也,金次又行复胜之,即反邪化也)。
巳土不正于下,则亦为木胜而金复,三年之后,必化土疠,故云邪化也。
(阴阳天地殊异尔,故其大小善恶,一如天地之法旨也)。
在上则应天,在下则应地,明天地之法旨,则大小善恶之应可知矣。
(○假令丙寅,阳年太过,如乙丑天数有馀者,虽交得丙寅,太阴尚治天也)。
乙丑司天,太阴不退位,则本年少阳亦不得迁正。
(地巳迁正,厥阴司地,去岁太阳,以作右间)。
丙寅少阳,虽未司天,辛巳厥阴,巳正在泉,故上年司地庚辰,当退位作右间也。
(即天太阴而地厥阴,故地不春天化也)。
上乙下辛,非合故地不奉天。
(乙辛相会,水运太虚,反受土胜,故非太过)。
丙辛未合水运虚也,故土胜之。
(即太簇之管,太羽不应,土胜而雨化,木复即风)。
太簇之管,羽音阳律也,丙运失守,故太羽不应,而雨为之胜,风为之复也。
(此者丙辛失守,其会后三年,化成水疫,晚至巳巳,蚤至戊辰,甚即速,微即徐)。速即戊辰,徐即巳巳也。
(水疫至也,大小善恶推其天地数乃太乙游官)。
天地太乙义见前。
(又只如丙寅年,丙至寅且合,应交司而治天)。
丙与寅合,则少阳相火,应交司而治天。
(即辛巳未得迁正,而庚辰太阳未退位者,亦丙辛不合德也)。
辛巳乃本年在泉,庚辰乃上年在泉,庚辰不退位,则辛巳不迁正,有丙无辛,孤立于上,不合其德,亦水运之失守也。
(即水运,亦小虚而小胜,或有复,后年化疠,名曰水疠,其状如水疫,治法如前)。凡失守者,即虽小虚,小有胜复,亦不免于为疠,则甚者可知,水疫水疠,即后世寒疫阴证之类,其治法如前章。
(○假令庚辰阳年太过,如已卯天数有馀者,虽交得庚辰年也,阳明犹尚治天)。
阳明乃巳卯年司天,大若不退位,则庚辰不能迁正。
(地巳迁正,太阴司地,去岁少阴,以作右间)。
庚辰在泉,太阴也,既巳迁正,则巳卯之少阴在泉者,以退作地之右间也。
(即天阳明而地太阴也,故地不奉大也)。
天阳明,巳卯也,地太阴,乙未也,巳乙非合,故地不奉天。
(乙巳相会,金运太虚,反受火胜,故非太过也)。
乙庚不合,而乙巳合,故金运虚而火胜之。
(即姑洗之管,太商不应,火胜热化,水复寒刑)。
庚金失守,则太商不应,姑洗之管,乃其律也,金虚则火胜,火胜则水复,故当先热而后寒。
(此乙庚失守,其后三年化成金疫也,速至壬午,徐至癸未,金疫至也,木小善恶,推本年天数,及太乙也)。本年天数及太乙,言所至之年也,又遇其逆则灾大,若逢其顺则灾微。
(又只如庚辰,如庚至辰,且应交司而治天)。
若庚辰既合,则太阳寒水,当于交司之日而治天矣。
(即下乙未,未得迁正者,即地甲午,少阴未退位者,且乙庚不合德也)。
乙未太阴,乃左年在泉,甲午少阴,乃上年在泉,若甲午未退,则乙未不正,庚虽正于上,乙失守于下,乙庚不合,亦金运之亏也。
(即下乙未干失刚,亦金运小虚也,有小胜,或无复)。
乙未干失刚,以柔不正而失其刚也,柔失其正,故金曰小虚,火有小胜,及太阴气至,则水不得行,故或无复也。
(后三年,化疠,名曰金疠,其状如金疫也,治法如前)。
金疫,亦名杀疫,金疠亦名杀疠,其治法皆如前章。
(○假令壬午,阳年太过,如辛巳天数月馀者,虽交后壬午年也,厥阴犹尚治天)。
辛巳之厥阴,当退不退,则壬虽阳木,亦不能正其运。
(地巳迁正,阳明在泉,去岁丙申少阳,以作右间)。
壬午之丁酉阳明,迁正在泉,辛巳之丙申少阳,当退作地之右间也。
(即天厥阴而地阳明,故地不奉天者也)。
以辛巳之天,临壬午之地,故不相和奉也。
(丁辛相合会,木运太虚,反受金胜,故非太过也)。
(辛不退,壬不正,丁不合壬而会辛,木运失守,金必胜之,亦犹不及也)。
(即咲宾之管,太角不应,金行燥胜,火化热复)。
咲宾之管,太角之律也,阳木不正,故咲宾失音,金所以胜,火所以复,而邪至矣。
(甚即速,微即徐,疫至大小善恶,推疫至之年天数及太乙)。
其速其徐,总不出三年之外,而大小善恶,又当推疫至之年神也。
(又只如壬至午,且应交司而治之)。
壬与午,合其交司之日,则少阴治天矣。
(即下丁酉未得迁正者,即地下丙申少阳未得退位者,见丁壬不合德也)。
丁酉阳明,为本年在泉,丙申少阳,乃上年在泉,丙申不退,则丁酉不正,有壬无丁,木德不合也。
(即丁柔于失刚,亦木运小虚也,有小胜小复)。
柔不合刚,下不应上,亦为小虚,故有胜复。
(后三年化疠,名曰木疠,其状如风疫,治法如前)。
木疠风疫,即后世风温之类。
(○假令戊申阳年太过,如丁未天数过者,虽交得戊申年也,太阴犹尚治天)。
丁未之太阴不退位,戊申虽阳年太过,不能正其火运。
(地巳迁正,厥阴在泉,去岁壬戍太阳,巳退位作右间,即天丁未,志癸亥,故地不奉天化也)。戊申年,天未正而地巳正,则上年太阳在泉者,巳退作地之右间矣,是天仍丁未,地则癸亥,癸不得戊故地不奉天之火化。
(丁癸相会,火运太虚,反受水胜故非太过也)。
戊癸不合,火运必虚,故受水之胜。
(即夷则之管,上太征不尘)。
夷则之管,火之征律也,上管属阳,下管属阴,少征也,戊不得正,故上之太征不应。
(此戊癸失守其会后化疫也,速至庚戍,大小善恶,推疫至之年,天数及太乙)。
速在庚戍,远在辛亥,三年内外,人气为疫也。
(又只如戊申,如戊至申,且应交司而治天)。
戊申既合交司之日,少阳当治天也。
(即下癸亥,未得迁正者,即地下壬戍,太阳未退位者,见戊癸未合德也)。
戊申年,当厥阴癸亥在泉,若上年壬戍不退,则癸亥不正,戊癸火运,不合其德也。
(即下癸柔干失刚,见火运小虚也,有小胜,或无复也。)。
火运不足,水必胜之,水胜则土复,当其复时,而厥阴若正,则土或无复也。
(后三年化疠,名曰火疠也,治法如前)。
火疠,即后世所谓温疫热病之类,其 治之法如前章。
(治之法,可寒之泄之)。
此言 治之外,又当药治者如此,火邪为疠,故宜寒之泄之,由此观之,则凡上文五刚化疫,五柔化疠,或 或药,皆宜因气施治,又在不言可知也。
(十二藏神失守位,邪鬼外干之刺)。
素问遗篇刺法论○四十三。
(黄帝问曰,人虚,即神游失守位,使鬼神外干,是致夭亡,何以全真,愿闻刺法)。全其真,即保其神,神全则邪不能干也。
(岐伯稽首再拜曰,昭乎哉问,谓神移失守,虽在其体,然不致死,或有邪干,故令夭寿)。虚而无邪,未必致死,若神气既虚,邪复干之,则夭寿矣。
(○只如厥阴失守,天以虚,人气肝虚,感天重虚,即魂游于上)。
厥阴属木,在人应肝人之肝虚,复感天虚,则肝不藏魂,魂属阳,故游散于上,神光不聚,而白尸鬼犯之,令人暴亡也。
(邪干厥大气,身温,犹可刺之)。
厥,逆也,大气,元气也,肝木失守,金邪犯之,若神气未脱,四肢虽冷,心腹尚温,口中无涎,舌卵不缩者,尚可刺救复苏,后放此。
(刺其足少阳之所过)。
丘墟穴也,肝胆相为表 ,故宜刺之,○旧注曰,用毫 ,于人近体,暖 至温,以左手按穴,偨? A太上元君,常居其左,制之三魂,诵之三遍,次呼三魂名,爽灵,胎光,幽精,诵之三遍,次想青龙于穴下,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徐徐出 ,令亲人授气于口中,腹中鸣者可治之。
(次刺肝之俞)。
肝俞,足太阳经穴,刺此所以补肝,○旧注曰,用毫 ,? 风聋均A左手按穴,偨? A太微帝君,元英制魂,真元及本,令入青云,又呼三魂,各如前三遍,刺三分,留三呼,次进二分,留三呼,复取, 至三分,留一呼,徐徐出之,即气及而复活。
(○人病心虚,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感而三虚)。
人之人虚,而遇司天二火失守,又或惊而夺精,汗出于心,是为三虚,则神光不聚,邪必犯之。
(遇火不及,黑尸鬼犯之,令人暴亡)。
黑为水色,火运不及,则水胜之,故见黑尸鬼。
(可刺手少阳之所过)。
阳池穴也,手少阳为相火之经,故宜补之,○旧注曰,用毫 ,于人身温暖以手按穴,偨? A太乙帝君,泥九总神丹无黑气,来复其真,诵之三遍,想赤凤于穴下,刺入二分,留七呼,次进一分,留三呼,复退留一呼,徐徐出 ,手扪其穴,即令复活也。
(复刺心俞)。
足太阳经穴,刺之以补君火,○旧注曰,用毫 ,? 风 x,以手按穴偨? A丹房守灵,五帝上清,阳和布体,来复黄庭,诵之三遍,刺人同身寸之二分,留一呼,次进一分,留一呼,退至二分,留一呼,徐徐出 ,以手扪其穴。
(○人脾病,又遇太阴司天失守,感而三虚)。
土气重虚,又或汗出于脾胃,是为三虚,则智意二神,失守其位。
(又遇土不及,青尸鬼邪,犯之于人,令人暴亡)。
青尸鬼木邪也,脾土虚者乃见之。
(可刺足阳明之所过)。
冲阳穴也,刺此所以补胃,○旧注曰,用毫 ? H身温暖,以手按穴偨? A常在魂庭,始清太宁,元和布气,六甲及真,诵之三遍,先想黄庭于穴下,刺入三分,留三呼,次进二分,留一呼,徐徐退出,以手扪之。
(复刺脾之俞)。
脾俞,在足太阳经,补脾也,○旧注曰,用毫 以手按之偨? A太始干位,总统坤元,黄庭真气,来复来全,诵之三遍,刺之三分,留二呼,进至五分,动气至,徐徐出 。
(○人肺病遇阳明司天失守,感而三虚)。
肺与阳明皆属金,人虚天虚,又或汗出于肺,是为三虚,而火邪犯之。
(又遇金不及,有赤尸鬼干人,令人暴亡)。
赤尸鬼,火邪也,金为火胜,故见赤鬼。
(可刺手阳明之所过)。
合谷穴也,肺与大肠为表 ,故当刺此以补金,○旧注曰,用毫 ,? H身温暖,先以手按穴偨? A青气真王,帝符日元,七魄归右,今复本田,诵之三遍,想白气于穴下,刺入三分,留三呼,次住至五分,留三呼,复退一分,留一呼,徐徐出 ,以手扪其穴,可复活也。
(复刺肺俞)。
肺俞在足太阳经,用 以补肺,○旧注曰,用毫 ,? x,先以手按穴偨? A左元真人,六合气宾,天符帝力,来入其司,诵之三遍, 入一分半,留三呼,次进二分,留一呼,徐徐出 ,以手扪其穴。
(○人肾病,又遇太阳司天失守,感而三虚)。
人之水藏,天之水气,既皆不足,又遇汗出于肾,是为三虚,而肾神失守,土邪必相犯也。
(又遇水运不及之年,有黄尸鬼干犯人正气,吸人神魂,致暴亡)。
黄为,土色,水藏神虚故见土鬼,神魂散荡,若为所吸,多致暴亡,若四肢厥冷气脱,但得心腹微温,眼色不易,唇口及舌不变,口中无涎,尚可救也。
(可刺足太阳之所过)。
京骨穴也,肾与膀胱为表 ,故当刺此以补水藏,○旧注曰,用毫 ,? H身温暖,以手按穴偨? A元阳育婴,五老及真,泥九玄华,补精长存,想黑气于穴下,刺入一分半,留三呼,乃进至三分,留一呼,徐徐出 ,以手扪之。
(○黄帝问曰,十二藏之相使,神失位,使神彩之不圆,恐邪干犯,治之可刺,愿闻其要)。十二藏各有其神,相通运用,故曰相使,一有失位,则神光亏缺,是谓不圆,邪因得而犯之,刺治之法如后。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问至理,道真宗,此非圣帝,焉究斯源,是谓气神合道契符上天)。天地之道,气与神耳,人生之道,亦惟此也,故曰契符上天。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
心为一身之主,万几之舍,故神明出焉,若清欲伤心,最为五劳之首,心伤则神不守舍,损抑元阳,天人长命,莫此为甚,而实人所不知,澄心则养神,抱元守一之道,端从此始,○此下十二藏相使,及君主神明等义,详藏象类第一章。
(可刺手少阴之源)。
神门穴也,用长 ,口中温之,刺三分,留三呼,次进一分,留一呼,徐徐出 ,以手扪其穴,凡刺各经之源者,皆所以补之也,后准此。
(肺者,相传之官,治节出焉)。
肺藏气,主行营卫,故治节由之,若形寒饮冷,悲忧过度,则腩气受伤,神失守位。
(可刺手太阴之源)。
太渊穴也,用长 ,口中温之,以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三呼,动气至,徐徐出 ,以手扪其穴。
(肝者将军之官,谋虑出焉)。
气强而勇,故号将军,性多变动,故主谋虑,若恚恕气逆,上而不下,则肝神受伤也。
(可刺足厥阴之源)。
太冲穴也,用长 ,于口中先温,以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三呼,次进二分,留二呼,徐徐出 以手扪其穴。
(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
胆气刚果,故官为中正,而主决断,若大惊卒怒,其气必伤,神光散失,病为惶惧膈噎等证。
(可刺足少阳之源)。
丘墟穴也用长 ,温于口内,先以左手按穴,刺三分,留三呼,进至五分,留二呼,徐徐出 ,以手扪其穴。
( 中者,臣,使之官,喜桨出焉)。
中,心包络所居,相火之位,故为臣使,卫护君主,故喜乐出焉,若五情不节,皆能伤之,令人失志恍惚,神光不聚,则邪犯之。
(可刺心包络所流)。
劳官穴也,用长 ,于口中温之,先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二呼,徐徐出 ,以手扪其穴。
(脾为谏议之官,知周出焉)。
脾藏意,神志未定,意能通之,故为谏议之官,虑周万事,皆申乎意,故智周出焉,若意有所? 铪钏 芊A劳倦通度,则脾神散失矣。
(可刺脾之源)。
太白穴也,用长 ,口内温之,先以左手按穴,刺入二分,留五呼,进至三分,留五呼,徐徐出 ,以手扪之。
(胃为仓廪之官,五味出焉)。
饥饱失宜,饮食无度,偏于嗜好,其神乃伤。
(可刺胃之源)。
冲阳穴也,用长 于口中温之,先以左手控穴,刺入三分,留三呼,进二分,徐徐出 ,以手扪其穴。
(大肠者,传道之官,变化出焉)。
食物至此,变化其形而出,闭结则肠胃壅滞,泄利则门户不要,传道先守,三焦元气之所关也。
(可刺大肠之源)。
合谷穴也,用长 ,口中温之,刺入三分,留三呼,进至二分,留一呼,徐徐出之。
(小肠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受盛水谷而分清浊,故曰化物出焉,清浊不分,则小肠失其化矣。
(可刺小肠之源)。
腕骨穴也,用长 ,口中温 ,先以左手按穴,刺三分,留三呼,进二分,留一呼,徐徐出 ,以手扪其穴。
(肾者,作强之官,伎巧出焉)。
色欲恐惧,强力入水,皆能伤肾,肾伤则作强伎巧,神失其职矣。
(刺其肾之源)。
太溪穴也,用长 ,于口中先温,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一呼,进一分,留一呼,徐徐出 ,以手扪其穴。
(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
决渎者,水道流通之义,如江河淮济,不变其道,百川归之,以入于海,故曰四渎,人之三焦在上主纳在中主运,在下主出,若出纳运行行不得其正,则三焦失守,神气不聚,邪乘虚而犯之矣。
(刺三焦之源)。
阳池穴也,用长 ,于口中温之,先以左手按穴,刺三分,留三呼,进一分,留一呼,徐徐出 ,以手扪之。
(膀胱者,州都之官,精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
膀胱为三焦之下泽,津液所聚,故曰州都,然赖下焦之气,施化而通,若其不约而遗,不利而癃,皆气海之失职也。
(刺膀胱之源)。
京骨穴也,用长 ,先温于口中,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三呼,进二分,留三呼,徐徐出 ,以手扪其穴。
(凡此十二官,不得相失也)。
不相失者谓之相使,失则神气散乱,有邪干犯,灾害至矣,宜用刺法以全其真也。
(是故刺法有全神养真之旨,亦法有修真之道,非治疾也,故要修养和神也)。
此言 法有如此之妙,其要在修养和神而已。
(道贵常存,补神固根,精气不散,神守不分)。
道贵常存者,贵其不衰也,不衰之道,在补神以固根,欲全其神在精,气不散,则神守不分矣。
(然即神守,而虽不去亦全真)。
言神守者,岂惟神不去,正所以全真也。
(人神不守,非达至真)。
至真之道,要在守神,不知守神,非达道也。
(至真之要,在乎天玄)。
玄者水之色天玄者,天一之义,以至真之要,重在精也。
(神守天息,复入本元,命曰归宗)。
天息者,鼻息通乎天也,守息则气存,气存则神存,故曰神守天息,以上三节,首言神,次言精,此言气,夫人始生,先成精,精其本也,儿在母腹,先通胎息,气其元也,既宝其精,又养其气,复其本,返其元矣,精气充而神自全,谓之内三宝,三者合一,即全真之道也,故曰归宗,○前有存三守一愚按,在四十一。
(神失守位邪鬼外干之义)。
素问遗篇本病论○四十四。
(黄帝曰,人气不足,天气如虚,人神失守,神光不聚,邪鬼干人,致有夭亡,可得闻乎)。神光,神明也,人气与天气皆失守,则阳神不聚,阴鬼干人,致死之兆也。
(岐伯曰,人之五藏,一藏不足,又会天虚,感邪之至也)。
人有不足之藏,与天虚之气相会者,其邪至甚,如肝遇木虚,心遇火虚之类也。
(○人忧愁思虑即伤心,又或遇少阴司天,天数不及,太阴作接间至,即谓天虚也,此即人气天气同虚也)。少阴司天之年,太阴尚在左间,若少阴不足,则太阴作接者,未当至而至矣,若以君火之虚,与人心气同虚也。
(又遇惊而夺精,汗出于心)。
夺精者,夺心之精也,五藏各有其精,如本神篇曰,五藏主藏精者也,不可伤,伤则失守而阴虚,即此之义。
(因而三虚,神明失守)。
先有忧愁之伤,又有少阴不及,再遇惊而夺精,三虚相会,神明失守矣。
(心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神失守位,即神游上丹田,在帝太乙帝君泥丸君下)。
人之脑为髓海,是谓上丹田,太乙帝君所居,亦曰泥丸君,总众神者也,心之神明失守其位,则浮游于此。
(神既失守,神光不聚,却遇火不及之岁,有黑尸鬼见之,令人暴亡)。
心属火,心神夫守,神明衰也,又遇火运不及,故见水色之鬼,非但癸年,即戊年失守亦然,司天二火不及,亦然,尸鬼者,魄之阴气,阳脱阴孤,其人必死,故尸鬼见也。
(○人饮食劳倦,即伤脾,又或遇太阴司天,天数不及,即少阳作接间至,即谓之虚也此,即人气虚而天气虚也)。太阴司天之年,少阳尚为天之左间,若太阴不足,则接者先至,而少阳得政,脾气既伤,又遇太阴失守,是重虚也。
(又遇饮食饱甚,汗出于胃,醉饱行房,汗出于脾)。
卫气不固,则五藏汗泄于外,邪得乘而犯之,故致人神失守也。
(因而三虚,脾神失守)。
既伤于脾,次遇天虚,再加汗出,是三虚也。
(脾为谏议之官,智周出焉,神既失守,神光失位,而不聚也)。
脾神失守,意智乱也。
(却遇土不及之年,或巳年,或甲年失守,或太阴天虚青尸鬼见之,令人卒亡)。
土运不及止巳年,而甲亦有之,又或太阴司天,失守其位,故木邪鬼见,令人卒亡。
(○人久坐湿地,强力入水,即伤肾,肾为作强之官,伎巧出焉,因而三虚肾神失守,神志失位,神光不聚)。诸藏皆言作接间至 及汗出之由,惟此不言,必脱失也,太阳寒水司天之年,厥阴尚为左间,若太阳不足,则厥阴作接间至,此天虚也,经刹别论云持重远行,汗出于肾,兼之坐湿入水,肾气必伤,是为三虚,肾神不守,则精衰志失也。
(却遇水不及之年,或辛不会符,或丙年失守,或太阳司天虚,有黄尸鬼至见之,今人暴亡)。水不及者,土邪犯之,故黄尸鬼见,卒然伤人。
(○人或恚怒,气逆上而不下,即伤肝也,又遇厥阴司天,天数不及,即少阴作接间至,是谓天虚也,此谓天虚人虚也)。厥阴司天之年,少阴当为左间,若厥阴不足,则少阴预至,肝气既伤,厥阴又虚,天人俱不足也。
(又遇疾走恐惧,汗出于肝)。
天虚人虚,又汗出于肝,是为三虚。
(肝为将军之官,谋虑出焉,神位失守,神光不聚)。
肝藏魂,失守则魂神不聚也。
(又遇木不及年,或丁年不符,或壬年失守,或厥阴司天虚也,有白尸鬼见之。
令人暴亡也)。
白尸鬼见,金胜木也。
(巳上五失守者天虚而人虚,也神游失守其位,即有五尸鬼干人,令人暴亡也,谓之曰尸厥)。尸鬼干人,则厥逆而死,故谓尸厥,神游者,神气谁游,未离于身,尚不即死,若刹绝身冷,口中涎塞,舌短卵缩,则无及矣,否则速救可苏也,○以上五藏失守,独缺金虚伤肺,赤尸鬼一证,必脱简也,惟邪气藏府病形篇,所言五藏之伤俱全,但与此稍有不同,详疾病类。
(人犯五神易位,即神光不圆也,非但尸鬼,即一切邪犯者,皆是神失守位故也)。
神光,即阳明之气,凡阳气不足,则阴邪犯之,二十难日,脱阳者见鬼,即神失守位之义,○愚按此二篇,所言五鬼干人,其义最详,盖天地间万物万殊,莫非五行之化,人之藏气,鬼之干人,亦惟此耳,故五鬼为邪,各因所胜,此相制之理,出乎当然者也,然以余所验,则有如心神失守,火自为邪者,多见赤鬼,肺金不足,气虚茫然者,多见白鬼,肾阴亏损,目光昏暗者,多见黑鬼,肝木亡阳,者,多见青鬼,脾湿为崇者,多见黄鬼,是皆不待胜制,而本藏之邪自见也,至如山野之间,幽隐之处,鬼魅情形,诚有不测,若明本篇之义,则虽千态万状,只此五行,包罗尽之,治之以胜,将安遁哉,然鬼本无形,乃能形见,既觉其无中之有独不能觉其有中之无乎,反之之明,在正心以壮气,虚明以定神,神定,彼将自灭矣,天命所在,彼亦焉能以非祸加人哉,此全神却鬼之道也,古德云,山鬼之伎俩有限,老僧之不见不闻无穷,斯言至矣,○论治类十六章,有按当考。
(此谓得守者,失守者死)。
得守则神全,失守则神散,神全则灵明圆聚,故生,神散则魂魄分离,故死。
(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阳气为神,阳盛则神全,阴气为鬼,阳衰则鬼见,阴阳合气,命之曰人,其生在阳,其死在阴,故曰得神者昌,得其阳也,失神者亡,失其阳也,明阴阳聚散之道,则鬼神之妙,固不难知,而得失之柄,还由于我,古云,人定胜天,本非虚语,观孟子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不于斯言益信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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