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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经 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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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经 二(6)

2007-09-20 23:00:01 来源: 医圣网  显示次数:   编辑:未知   进入中医药论坛
,毛折乃死)。
抟而绝,抟之甚也,如指弹石辟辟然,沉而坚也,皆非微石之本体,而为肾刹之真藏也,黑本水色,兼黄不泽者,土克水也,故死。
(真脾刹至,弱而乍数乍? 屦C不泽,毛折乃死)。
弱而乍数乍? A则和缓全无,而非微 弱之本体,脾刹之真藏也,黄本土色,而兼青不泽者,木克土也,故死。
(诸真藏刹见,者皆死不治也)。
无胃气者即名真藏,皆为不治之刹。
(黄帝曰,见真藏曰死何也,岐伯曰五藏者,皆禀气于胃,胃者五藏之本也)。
胃为水谷之海以养五藏,故为之本。
(藏气者,不能自致于手太阴,必因于胃气,乃至于手太阴也)。
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藏六府皆以受气,故藏气必因于胃气,乃得至于手太阴,而刹则见于气口,此所以五藏之刹,必刹胃气以为之主也。
(故五藏各以其时自为,而至于手太阴也)。
以时自为,如春而但弦,夏而但钩之类,皆五藏不因于胃气,即真藏之见也。
(故邪气胜者精气衰也,故病甚者,胃气不能与之俱至于手太阴,故真藏之气独见,独见者病胜藏也,故曰死,帝曰善)。凡邪气盛而正气竭者,是病胜藏也,故真藏之邪独见,真藏独见者,胃气必败,故不能与之俱至于手太阴,则胃气不见于刹,此所以为危兆也。
(真藏刹死期)。
二十八。
(凡持真刹之藏刹者,肝至悬绝急十八日死)。
素问阴阳别论○真刹之藏刹即真藏也,悬绝急者,全失和平而弦搏异常也,十八日者,为木金成数之馀,金胜木而死也,○此下死期,悉遵王氏之意,以河图计数,诚为得理,然或言生数,或言成数,若不归一,弗能无疑,别有愚按在 刺六十四,亦当叁正。
(心至悬绝,九日死)。
九日者,为火水生成数之馀,水胜火也。
(肺至悬绝,十二日死)。
十二日者,为金火生成数之馀,火胜金也。
(肾至悬绝,七日死)。
七日者,为水土生数之馀,土胜水也。
(脾至悬绝,四日死)。
四日者,为木生数之馀,木胜土也,凡此者皆不胜克贼之气,故真藏独见者,气败而危矣。
(○肝见庚辛死)。
素问平人气象论○此言真藏刹见者,遇克贼之日而死,刹辛为金,伐肝木也。
(心见壬癸死)。
壬癸属水,灭心火也。
(脾见甲乙死)。
甲乙属木,克脾土也。
(肺见丙丁死)。
丙丁属火,烁肺金也。
(肾见戊巳死)。
戊巳属土,伤肾水也。
(是谓真藏见皆死)。
此即三部九候论所谓真藏刹见者胜死之义。
(阴阳虚抟病候死期)。
素问阴阳别论○二九。
(阴抟阳别,谓之有子)。
注见前二十三。
(阴阳虚肠辟死)。
阴阳虚者,尺寸俱虚也,肠辟,利脓血也,胃气不留,魄门不禁,而阴阳虚者,藏气竭也,故死,通评虚实论曰,滑大者曰生,悬涩者曰死。
(阳加于阴谓之汗)。
阳言刹体,阴言刹位,汗液属阴,而阳加于阴,阴气泄矣,故阴刹多阳者多汗。
(阴虚阳抟谓之崩)。
阴虚者沉取不足,阳抟者浮取有馀,阳实阴虚,故为内崩失血之证。
(三阴俱抟,二十日夜半死)。
三阴,手太阴肺,足太阴脾也,抟即真藏之击抟也,二十日者,脾肺成数之馀也,夜半阴极,气尽故死。
(二阴俱抟,十三日夕时死)。
二阴,手少阴心,足少阴肾也,十二日者,心肾之成数也,夕时者,阴阳相半,水火分争之会也。
(一阴俱抟,十日平旦死)。
一阴,手厥阴心主,足厥阴肝也,十日者,肝心生成之数也,平旦者,木火王极而邪更甚故死。
(三阳俱抟且鼓,三日死)。
三阳,手太阳小肠,足太阳膀胱也,水一火二,故死在三日,其死之速者,以既抟且鼓,阳邪之盛极也。
(三阴三阳俱抟,心腹满发尽,不得隐曲,五日死)。
三阴三阳,脾肺小肠膀胱也,四藏俱抟则上下俱病,故在上则心腹胀满,至于发尽,发尽者,胀之极也,在下则不得隐曲,阴道不利也,四藏俱病,惟以胃气为主,土数五,五数尽而死矣。
(二阳俱抟,其病温,死不治,不过十日死)。
二阳,手阳明大肠,足阳明胃也,十日者,肠胃生数之馀也,○此篇独缺一阳抟者,必脱简也,六经次序义,详疾病类七。
(精明五色)。
素问刹要精微论○三十。
(夫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
精明见于目,五色显于面,皆五气之精华也,六节藏象论曰,天食人以五气,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本类首章曰,切刹动静而视精明,察五色,以此叁伍决死生之分,皆此之谓也。
(赤欲如白 朱,不欲如赭)。
白 朱,隐然红润而不露也,赭,代赭也,色赤而紫,此火色之善恶也○赭,音者。
(白欲如鹅羽,不欲如盐)。
鹅羽白而明,盐色白而暗,此金色之善恶也。
(青欲如苍璧之泽,不欲如蓝)。
苍璧之泽,青而明润,蓝色青而沉晦,此木色之善恶也。
(黄欲如罗 雄黄,不欲如黄土)。
罗 雄黄,光泽而隐,黄土之色,沉滞无神,此土色之善恶也。
(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苍)。
重漆之色,光彩而润,地之苍黑,枯暗如尘,此水色之善恶也。
(五色精微象见矣,其寿不久也)。
此皆五色精微之象也,凶兆既见,寿不远矣。
(夫精明者,所以视万物别白黑审短长,以长为短以白为黑,如是则精衰矣)。
五藏六府之精气,皆注于目而为之精,故精聚则神全,若其颠倒错乱,是精衰而神散矣,岂久安之兆哉。
(五官五阅)。
(灵枢五阅五使篇全)。
○三十一。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刺有五官五阅以观五气,五气者,五藏之使也,五时之副也,愿闻其五,使当安出)。刺法当知藏气,欲知藏气,当于五官五阅而察之,五官,如下文鼻者肺之官也,阅,外候也,使,所使也,副,配合也。
(岐伯曰,五官者,五藏之阅也)。
五藏藏于中,五官见于外,内外相应,故为五藏之阅。
(黄帝曰,愿闻其所出令可为常,岐伯曰,刹出于气口,色见于明堂,五色更出以应五时,各如其常,经气入藏,必当治 )。可为常者,常行之法,五藏之刹,察于气口,五藏之色,察于明堂,明堂者鼻也,色应其时,乃其常也,然色见于外而病在内,是为经气入藏,故当治 。
(帝曰善,五色独决于明堂乎,岐伯曰,五官以辨,阙庭必张,乃立明堂,明堂广大,蕃蔽见外,方壁高基,引垂居外)。此言五官诸部,皆当详辨,不惟察色于明堂也,阙,眉间也,庭,颜也,张,布列也,蕃,颊侧也,蔽,耳门也,壁, 壁也,基,骨骼也,引垂居外,谓明显开豁,此于五色之外,而言其部位之隆厚也。
(五色乃治,平抟广大,寿中百岁)。
形色皆佳,乃为寿具,故中百岁,治,不乱也,中,宜堪也。
(见此者刺之必巳如是之人者血气有馀,肌肉坚致,故可苦以 )。
若此之人,是为血气充实,形色坚固,故刺之则病巳,而可苦以 也,然则血气内虚,形色外弱者,其不宜用 可知,○致,音致,密也。
(黄帝曰,愿闻五官,岐伯曰,鼻者肺之官也,目者肝之官也,口唇者脾之官也,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肾之官也)。鼻为肺之窍目,为肝之窍,口唇为脾之窍,舌为心之窍耳,为肾之窍,官者职守之谓,所以司呼吸,辨颜色,纳水谷,别滋味,听声音者也。
(黄帝曰,以官何候,岐伯曰,以候五藏,故肺病者喘息鼻张,肝病者眦青,脾病者唇黄,心病者舌卷短颧赤,肾病者颧与颜黑)。此虽以五藏之色,见于五藏之官为言,然各部有互见者,又当因其理而变通之,○卷,上声。
(黄帝曰,五刹安出,五色安见,其常色殆者如何)。
安出安见,言刹色安然无恙也,常色殆者,谓色本如常而身亦危也,此又何如其故。
(岐伯曰,五官不辨阙庭不张小其明堂,蕃蔽不见,又埤其 , 下无基,垂角 外,如是者虽平常殆,况加疾哉)。若此者,部位骨骼,既无所善,则刹色虽平,不免于殆,尚何疾之能堪哉,是以人之寿夭,尤当以骨骼为主○埤卑同。
(黄帝曰,五色之见于明堂,以观五藏之气左右高下,各有形乎)。
五色见于明堂,而明堂居面之中故五藏之气,亦仍当有各部之辨。
(岐伯曰,府藏之在中也,各以次舍,左右上下,各如其度也)。
府藏居于腹中,各有左右上下之次舍,而面部所应之色,亦如其度,如后篇所谓庭者首面,阙者咽喉之类皆是也,详具藏府肢节面部图。
(色藏部位刹病易难)。
灵枢五色篇全○三十二。
(雷公问于黄帝曰,五色独决于明堂乎,小子未知其所谓也)。
诸臣之中,惟雷公独少,故自称小子。
(黄帝曰,明堂者鼻也,阙者眉间也,庭者颜也,番者颊侧也,蔽者耳门也,其间欲方大,去之十步,皆见于外,如是者,寿必中百岁)。颜为额角,即天庭也,蕃蔽者,屏蔽四旁,即藩篱之义,十步之外而骨骼明显,其方大 隆可知,故能寿终百岁,盖五色之决,不独于明堂也,○蕃,音烦。
(雷公曰,五官之辨奈何,黄帝曰,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五藏次于中央,六府挟其两侧,首面上于阙庭,王宫在于下极,五藏安于单中,真色以致,病色不见,明堂润泽以清,五官恶得无辨乎)。肺心肝脾之候,皆在鼻中,六府之候,皆在四旁,故一曰次于中央,一曰挟其两侧,下极居两目之中,心之部也,心为君主,故曰王宫,惟五藏和平而安于单中,则其正色自致,病色不见,明堂必然清润,此五官之所以有辨也,部次诸义,详如下文,○恶,音乌。
(雷公曰,其不辨者,可得闻乎,黄帝曰,五色之见也,各出其色部,部骨陷者,必不免于病矣,其色部乘袭者,虽病甚不死矣)。不辨者,色失常度而变易难辨也,五色之见,各有其部,惟其部骨弱陷之处,然后易于受邪而不免于病矣,若其色部虽有变见,但得彼此生王,互相乘袭而无克贼之见者,虽病甚不死。
(雷公曰,官五色奈何,黄帝曰,青黑为痛,黄赤为热,白为寒,是谓五官)。
官五色,言五色之所主也。
(雷公曰,病之益甚,与其方衰如何,黄帝曰,外内皆在焉,切其刹口,滑小紧以沉者,病益甚在中,人迎气,大紧以浮者,其病益甚在外)。益甚言进,方衰言退也,外内皆在,表 俱当察也,刹口者,太阴藏刹心,故日在中而主五藏,人迎者,阳明府刹也,故日在外而主六府,刹口滑小紧沉者,阴分之邪盛也,人迎大紧以浮者,阳分之邪盛也,故病皆益甚。
(其刹口浮滑者病日进,人迎沉而滑者病日损)。
刹口为阴,浮滑者以阳加阴,故病日进。
人迎为阳,沉滑者阳邪渐退,故病日损,损,灭也。
(其刹口浮滑者病日进,人迎刹滑盛以浮者,其病日进在外)。
刹口人迎,经分表 ,故其沉滑浮滑而病日进者,有在内在外之辨也。
(刹之浮沉及人迎与寸口仔,小大等者病难巳)。
人迎寸口之刹,其浮沉大小相等者,非偏于阴,则偏于阳,故病难巳,按禁服篇曰,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命曰平人,则义有可知矣。
(病之在藏,沉而大者易巳,小为逆病在府,浮而大者其病易巳)。
病在藏者,在六阴也,阴本当沉而大为有神,有神者阴气充也,故易巳,若沉而细小,则真阴衰而为逆矣,病在府者,在六阳也,阳病得阳刹者为顺,故浮而大者病易巳,若或浮小,亦逆候也。
(人迎盛坚者伤于寒,气口盛坚者伤于食)。
人迎主表,刹盛而坚者,寒伤三阳也,是为外感,气口主 ,刹盛而坚者,食伤三阴也,是为内伤,此古有之法也,今则止用寸口诊法,不为不妙,然本无以左右分内外之说,自王叔和以来,谬以左为人迎,右为气口,其失表 之义久矣,详见藏象类十一。
(雷公曰,以色言病之间甚奈何,黄帝曰,其色 以明,沉夭者为甚,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云彻散者病方巳)。间甚,轻重也, 显也,言色有显而明,若沉矢者,其病必甚也,上行者浊气方升而色日增,日增者病日重,下行者滞气将散而色渐退,渐退者病将巳。
(五色各有藏部,有外部,有内部也,色从部走内部者,其病从外走内,其色从内走外者,其病从内走外,病生于内者,先治其阴,后治其阳,反者益甚,其病生于阳者,先治其外,后治其内,反者益甚)。各有藏部,统言色藏所属,各有分部也,外部言六府之表,六府挟其两侧也,内部言五藏之 ,五藏次于中央也,故凡病色先起外部而后及内部者,其病自表入 ,是外为本而内为标,故当先治其外,后治其内,若先起内部而后及外部者,其病自 出表,是阴为本而阳为标,故当先治其阴,后治其阳,苦反之者皆为误治,病必益甚矣,此与标本病传论文异义同,所当互考,详标本类四五。
(其刹滑大以代而长者,病从外来,目有所见,志有所恶,此阳气之并也,可变而巳)。滑大以代而长者,阳邪之刹也,阳邪自外传 ,故令人目有妄见,志有所恶,此阳并于阴而然,治之之法,或阴或阳或先或后,择其要者先之,可变易而巳也。
(雷公曰,小子闻,风者,百病之始也,厥逆者,寒湿之起也,别之奈何,黄帝曰,常候阙中,薄泽为风,冲浊为痹,在地为厥,此其常也,各以其色言其病)。阙中,眉间也,风病在阳,皮毛受之,故色薄而泽,痹病在阴,肉骨受之,故色冲而浊,冲,深,也至如厥逆病起四支,则病在下而色亦见于地,地者,面之下部也,此其常候,故可因其色以言其病。
(雷公曰,人不病卒,死何以知之,黄帝曰,大气入于藏府者不病而卒,死矣)。
大气,大邪之气也,大邪之入者,未有不由元气大虚而后邪得袭之,故致卒死,○卒,猝同。
(雷公曰,病小愈而卒死者何以知之,黄帝曰,赤色出两颧大如母指者,病虽小愈必卒死,黑色出于庭,大如母指,必不病而卒死)。如母指者,成块成条聚而不散也,此为最凶之色,赤者固不佳,而黑者为尤甚,皆卒死之色也。
(雷公再拜曰,善哉,其死有期乎,黄帝曰,察色以言其时)。
察色以言时,谓五色有衰王,部位有克贼,色藏部位,辨察明而时可知也。
(雷公曰,善乎,愿卒闻之,黄帝曰,庭者首面也)。
庭者颜也,相家谓之天庭,天庭最高,色见于此者,上应首面之疾。
(阙上者咽喉也)。
阙在眉心,阙上者,眉心之上也,其位亦高,故应咽喉之疾。
(阙中者肺也)。
阙中,眉心也,中部之最高者,故应肺。
(下极者心也)。
下极者,两目之间,相家谓之山根,心居肺之下,故下极应心。
(直下者肝也)。
下极之下,为鼻柱,相家谓之年寿,肝在心之下,故直下应肝。
(肝左者胆也)。
胆附于肝之短叶,故肝左应胆,而在年寿之左右也。
(下者脾也)。
年寿之下者,相家谓之准头,是为面王,亦曰明堂,准头属土,居面之中央,故以应脾。
(方上者胃也)。
准头两旁为方上,即迎香之上,鼻隧是,也相家谓之兰台廷尉,脾与胃为表 ,脾居中而,胃居外,故方上应胃。
(中央者,大肠也)。
中央者,面之中央,谓迎香之外,颧骨之下,大肠之应也。
(挟大肠者肾也)。
挟大肠者,颊之上也,四藏皆一,惟肾有两,四藏居腹,惟肾附脊,故四藏次于中央,而肾独应于两颊。
(当肾者脐也)。
肾与脐对,故当肾之下应脐。
(面王以上者小肠也)。
面王,鼻准也,小肠为府,应挟两侧,故面王之上,两颧之内,小肠之应也。
(面王以下者膀胱子处也)。
面王以下者人中也,是为膀胱子处之应,子处,子宫也,凡人人中平浅而无髭者多无子,是正子处之应,以上皆五藏六府之应也。
(颧者肩也)。
此下复言肢节之应也,颧为骨之本,而居中部之上,故以应肩。
(颧后者臂也)。
臂接乎肩,故颧后以应臂。
(臂下者手也)。
手接乎臂也。
(目内眦上者膺乳也)。
目内眦上者阙下两旁也,刹两旁高处为膺,膺乳者,应刹前也。
(挟绳而上者背也)。
颊之外曰绳,身之后曰背,故背应于挟绳之上。
(循牙车以下者股也)。
牙车,牙床也,牙车以下主下部,故以应股。
(中央者膝也)。
中央,两牙车之中央也。
(膝以下者胫也,当胫以下者足也)。
胫接于膝,足接于胫,以次而下也。
(巨分者股 也)。
巨分者,口旁大纹处也,股 者,股之内侧也。
(巨屈者膝膑也)。
巨屈,颊下曲骨也,膝膑,膝盖骨也,此盖统指膝部而言,○膑,立牝。
(此五藏六府肢节之部也)。
以上藏府肢节部位,有色见面部三图,在图翼四卷。
(各有部分,有部分,用阴和阳,用阳和阴,当明部分,万举万当)。
部分既定,阴阳乃明,阳胜者阴必衰,当助其阴以和之,阴胜者阳必衰,当助其阳以和之,阴阳之用,无往不在,知其盛衰,万举万当矣。
(能别左右,是谓大道,男女异位,故曰阴阳,审察泽夭,谓之良工)。
阳从左,阴从右,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故能别左右,是谓大道,男女异位者,男子左为逆右为从,女子右为逆左为从,故曰阴阳,阴阳既辨,又必能察其润泽枯夭,以决善恶之几,庶足谓之良工也。
(沉浊为内,浮泽为外)。
内主在 在藏,外主在表在府,皆言色也。
(黄赤为风,青黑为痛,白为寒,黄而膏润为脓,赤甚者为血,痛甚为挛寒甚为皮不仁)。凡五色之见于面部者,皆可因此而知其病矣,不仁,麻痹无知也。
(五色各见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浅深,察其泽夭以观成败,察其散抟以知远近,视色上下以知病处)。浮者病浅,沉者病深,泽者无伤,夭者必败,散者病近,抟者病远,抟,聚也,上者病在上,下者病在下,○抟,音团。
(积神于心,以知往今,故相气不微,不知是非,属意勿去,乃知新故)。
神积于心则明,故能知巳往来今之事,相气不微,气不能隐也,不知是非无是非之惑也,属意勿去,专而无贰也,新故,即往今之义,○相,去声。
(色明不 ,沉夭为甚,不明不泽,其病不甚)。
色明不 ,言色之明泽不显,而但见沉夭者,其病必甚,若其虽不明泽而亦无沉夭之色者,病必不甚也。
(其色散,驹驹然未有聚,其病散而气痛,聚未成也)。
稚马曰驹,驹驹然者如驹无定,散而不聚之谓,故其为病尚散,若有痛处,因于气耳,非积聚成形之病也。
(肾乘心,心先病,肾为应,色皆如是)。
水邪克火,肾乘心也,肾邪乘心,心先病于中,而肾色则应于外,如以下极而见黑色者是也,不惟心肾,诸藏皆然,凡肝部见肺色,肺部见心色,肾部见脾色,脾部见肝色,及六府之相克者,其色皆如是也。
(男子色在于面王,为小腹痛,下为卵痛,其圜直为茎痛,高为本,下为首,狐疝俋阴之属也)。面王上下,为小肠膀胱子处之部,故主小腹痛下及卵痛,圜直者,色垂绕于面王之下也,茎,阴茎也,高为本,下为首,因色之上下而分茎之本末也,凡此者,总皆狐疝,俋阴之属,○俋,俋同。
(女子在于面王,为膀胱子处之病,散为痛,抟为聚,方圆左右,各如其色形,其随而下,至胝为淫有润如膏状,为暴食不洁)。面王之部与男子同,而病与男子异者,以其有血海也,色散为痛,气滞无形也,色抟为聚,血凝有积也,然其积聚之或方或圆,或左或右,各如其外色之形见,若其色从下行,当应,至尾侱,而为浸淫带浊,有润如膏之物,或暴因饮食,即。
(下见不洁,盖兼前后而言也,○胝,当作侱,音底,尻臂之间也)。
左为左,右为右,其色有邪,聚散而不端,面色所指者也。
色见左者病在左,色见右者病在右,凡色有邪而聚散不端者,病之所在也,故但察面色所指之处,而病,可知矣。
(色者,青黑赤白黄,皆端满有别乡,别乡赤者,其色亦大如榆荚,在面王为不日)。色者,言正色也,正色凡五,皆宜端满,端谓无邪,满谓充足,有别乡者,言方位时日各有所主之正向也,别乡赤者,又言正向之外而有邪色之见也,赤如榆荚见于面王,非其位也,不当见而见者,非其时也,是为不日,不日者,失其常度之谓,此单举赤色为喻,而五色之谬见者,皆可类推矣,○乡,向同。
(其色上锐,首空上向,下锐下向,在左右如法)。
凡邪随色见,各有所向,而尖锐之处,即其乘虚所进之方,故上锐者,以首面正气之空虚,而邪则乘之上向也,下锐亦然,其在左在右皆同此法。
(以五色命藏,青为肝,赤为心,白为肺,黄为脾,黑为肾,肝合筋,心合刹,肺合皮,脾合肉,肾合骨也)。此总结上文而言五色五藏之配合,如青属肝,肝合筋,凡色青筋病者,即为肝邪,而察其所见之部,以叁酌其病情,诸藏之吉凶,可放此而类推矣。
(色刹诸诊)。
灵枢论疾诊尺篇○三十三。
(目赤色者,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黄在脾,黑在肾,黄色于可外者,病在单中)。五藏六府,目为之候,故目之五色,各以其气而见本藏之病,脾应中州,刹中者,脾肺之部也。
(诊目痛,赤刹从上下者太阳病,从下上者阳明病,从外走内者少阳病)。
足太阳经为目上网,故赤刹从上下者为太阳病,足阳明经为目下网,故赤刹从下上者为阳明病,足少阳经,外行于锐眦之后,故从外走内者为少阳病也。
(诊寒热,赤刹上下至瞳子,见一刹一岁死,见一刹半一岁半死,见二刹二岁死见二刹半二岁半死,见三刹三岁死)。此邪入阴分而病为寒热者,当反其月以视之,中有赤刹形如红线,下贯瞳子,因其多少以知其死之远近也,寒热篇文与此同,但彼专言瘰倁之毒发为寒热,此节单以寒热为言,理则同也,详见疾病类九十。
(诊龋齿痛,按其阳之来,有过者独热,在左左热,在右右热,在上上热,在下下热)。龋齿,齿痛也,足阳明入上齿中,手阳明入下齿中,故按其阳刹之来,其刹太过者,其经必独热,而其左右上下,亦因其部而可察也,○龋,丘雨切。
(诊血刹者,多赤多热,多青多痛,多黑为久痹,多赤多黑多青皆见者寒热)。
血刹者,言各部之络刹也,赤黑青皆见者,阴阳互胜之色,故或寒或热。
(身痛而色微黄,齿垢黄,爪甲上黄,黄疸也,安卧小便黄赤,刹小而涩者不嗜食)。黄疸,黄病也,疸有阴阳,刹小而涩者为阴疸,阴疸者脾土弱也,故不嗜食,详疾病类五十九。
(人病,其寸口之刹,与人迎之刹小大等,及其浮沉等者,病难巳也)。
气口候阴,人迎候阳,故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此阴阳表 之分也,若寸口人迎大小浮沉相等者,非偏于阴则偏于阳,此病之所以难巳,五色篇与此稍同,见前三十二。
(女子手少阴刹,动甚者妊子)。
手少阴,左寸心刹也,此与平人气象论所云相同,详见前三十三。
(婴儿病,其头毛皆逆上者必死)。
婴儿渐成,水为之本,发者肾水之荣,头毛逆上者,水不足则发干焦,如草之枯者必劲直而竖也,老子曰,人之生笪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亦此理也,然此以既病为言,若无病而头毛逆上者,即非吉兆。
(耳间青刹起者掣痛)。
耳者,少阳胆之经,青者,厥阴肝之色,肝胆本为表 ,青主痛,肝主筋,故为掣痛,○掣,音彻。
(大便赤办飧泄,刹小者手足寒难巳,飧泄刹小,手足温,泄易巳)。
赤办者,血秽成条成片也,赤办飧泄,火居血分,若刹小而手足寒是为相反,所以难巳,若止于飧泄而无赤办,非火,证也,刹虽小而手足温,以脾主四肢而脾气尚和,所以易巳,○办,当作瓣,瓜瓤之类,也,飧,音孙。
(四时之变,寒暑之胜,重阴必阳,重阳必阴,故阴主寒,阳主热,故寒甚则热,热甚则寒,故日寒生热,热生寒,此阴阳之变也,故曰冬伤于寒,春生瘅热,春伤于风,夏生后泄,肠 ,夏伤于暑,秋生 疟,秋伤于湿,冬生咳嗽,是谓四时之序也)。阴阳气,极则必变,故寒极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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