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医疗卫生系统因其知识的特殊性导致监督难
同样一支“硫酸软骨素注射液”在医院售价28.92元,在药品超市零售价仅为O.45元,医院售价高出药店63倍。更出乎人们意料的是,这种注射液还是省县以上医疗机构第四批药品招标采购药品,医院执行的价格标准竟然是“合理合法”的。程序合法了,监督者也无话可说了。事实上,为什么有人生病不敢到医院看病,为什么有人因病致贫,为什么有人生病了只有“在家等死”!而这只源于经过层层“操作”、“公关”进入了医院的药品,价格被“人为”地提高了63倍。由此可见什么叫药价虚高?市场经济的价格原理在医疗领域不再发生作用。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是本好经,却让人念歪了,不仅没有达到为药品价格把关的效果,反而给医院高价的药品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成为一些人牟取暴利的“挡箭牌”。医生在药物选择上、检查项目选择上、治疗方案选择上,只要不犯禁忌症,带来较高的医药支出现象,根本无从监督。
三、建立医疗消费中的腐败治理机制
(一)建立医改总体方案,方案要从群众中来,经群众筛选,在群众满意中执行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虽然进行了十几年,但目标不明确,缺乏一个总体方案。在医疗体制改革过程中,政府往往针对某个问题而改,治标不治本,容易引发更多的问题。笔者认为,政府必须把医疗卫生提升为国策,恢复到全民性的爱国卫生行为。
(二)医院进入市场竞争,医疗服务是政府买单还是补贴个人
(1)医疗卫生服务由政府提供,建立平价医院。
(2)医药消费中抑制腐败的关键是走向市场。对关心医改的人来说,2005年11月29日的《新京报》发布了一条好消息:卫生部承诺在今后在医改中“打破公立医疗垄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时任卫生部部长高强剖析这种“公立医疗垄断”的弊端时说:公立医院绝大部分都在追求利润,又享受免税和政府补贴。而社会办医院既要缴税,政府也不给补贴。因此,我们的政策和管理是不公平的,既放松了对公立医院的监管,也限制了民营医院的发展。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同步走向市场不失为可考虑的办法。
(3)定期公布各医院价格、疗效事故等指标排行榜。医疗卫生是既需要走向市场,外界又无能力清楚了解的神秘领域,在这种特殊情况下,笔者认为,挑起激烈而详尽明白的竞争局面或许是一个有效办法,可以发动社会上懂医学的非医务人员,调查不同医院的有关指标,按指标排队,、并把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并贯彻实施
(1)医药分家、医技分家。医院的药物利润大约20%-25%左右,而化验费与仪器检查费的利润高达80%-90%。因此,不但需要医药分家,而且化验与仪器检验也可以从医院分离出去,成立医技中心,病人拿医生的检查申请单可到社会上任一医技中心检查。这样,医院就只剩下看病开方和手术的功能了。利润波动空间就很小了。在这种情况下,今天又提出医技分家,使问题更难办,更为任重道远了。
(2)建立医疗律师制度。面向市场的医疗改革,实际上借助了市场暗喻,把患者转变为消费者,把医院转变为商家。英国航空公司的服务水准是世界上最高的,主要原因是英国的乘客是世界上最苛刻的。因此,中国面向市场的医疗改革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培养出一大批有“上帝”感的消费者,即培植既懂医又懂法的医疗律师队伍。
(3)卫生部门移交医疗事故鉴定权,规范政府主管部门行为。现在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由各大医院的医生组成,隶属卫生厅局领导。在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由医院的本系统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同仁鉴定,确实不公平。建议医疗事故鉴定由医疗律师负责,其主管部门由卫生部门移交给纪检监察部门。这样,鉴定者没有同行恋情,没有后顾之忧。
(4)制度的力量在于执行。现在制度反腐已经成为高层决策者与普通老百姓共同认定的最高反腐战略。然而人们发现,制度好像也未必就是抵挡权力腐败和官场潜规则的铜墙铁壁。制度,只有匹配以合适的权力格局,才能够真正运转起来;惟有那时,规则系统才真正变成了制度。干部推荐责任制也好、官员廉政述职制度也好,真正让它们发挥出防腐反腐效用的原动力来自于相互制约、整体平等与群众作裁判的多元化权力格局能够产生出一种微妙的动力,推动着整个规则体系活生生地运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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